“花是团结花,藤是连心藤;寨是金银寨,城是锦绣城;侗瑶苗壮汉一家亲,同心耕耘千年文明……”一首《美丽的龙胜》,是龙胜各族自治县各族群众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、共建美好新生活的真实写照。
龙胜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,辖区内有1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30个传统古村落,有苗、瑶、侗、壮、汉等民族聚居,全县总人口17.2万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80%。作为少数民族山区县,多年来,龙胜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结出累累硕果。
一直以来,龙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全局性、基础性和系统性工作来抓,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民族事务部门综合协调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,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基石,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。全县建起了平安壮寨、黄洛瑶寨、广南侗寨、布弄苗寨等30多个民居特色突出、产业支撑有力、民族文化浓郁、人居环境优美、民族关系和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。
龙胜每年举办壮族“开耕节”、瑶族“晒衣节”、侗族“侗年节”、苗族“跳香节”等民族节庆活动,被称为“百节之县”。目前,龙胜申报获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,国家级1项、自治区级12项、市级17项、县级58项,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,形成强大的凝聚力、向心力。
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以来,龙胜各族自治县3个单位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4名个人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;获得全国、自治区、桂林市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、示范单位25个,烘托出龙胜“民族团结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浓厚氛围。
除每年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外,该县119个行政村的190多支农村业余文艺队常年活跃在苗岭侗乡、瑶家壮寨,演出节目紧扣民族团结、孝老爱亲等,唱响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,成为宣传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。